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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蒙,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古人认为天地开辟之前是一团混沌的元气,这种自然的元气叫做鸿蒙。现在,这个词语已经成为华为自研操作系统的名字,并且已经被华为成功地申请为商标——称之为华为鸿蒙。
近日,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网站显示,华为已经申请了 “华为鸿蒙” 第 9 类商标和第 42 类商标,申请日期是 2018 年 8 月 24 日,注册公告日期是 2019 年 5 月 14 日,商标专用权限期是从 2019 年 5 月 14 日到 2029 年 5 月 13 日。
雷锋网查询到,依据商标分类,第 9 类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为:
智能手机;编辑图像、声音和视频用计算机程序;图形加速器;文件管理用计算机程序;操作系统程序;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操作软件;计算机中央处理器;用于远程检索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内容的计算机程序;音频和视频设备操作控制用计算机软件;编译软件;模拟对话用聊天机器人软件;控制自助终端用计算机软件;维护和运行计算机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程序(执行计算机维护工作用程序);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平板电脑;已录制的或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平台;笔记本电脑;无线内容传送用计算机软件;网络管理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访问控制用计算机软件。
第 42 类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为:
计算机软件设计;通过网站提供计算机技术和编程信息;软件即服务 (SaaS);云计算;平台即服务 (PaaS);计算机软件的更新和维护;多媒体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计算机软件研究和开发;手机软件设计;软件设计和开发;手机应用软件的设计和开发;即时通讯用软件的设计和开发;数据处理用计算机程序的开发和创建;电子数据存储。
由此可见,华为将 “鸿蒙” 商标用于操作系统已经确定无疑了。
华为最早承认做操作系统是 2019 年 3 月 10 日(详见雷锋网此前报道)。当时,面对德国媒体 WELT 的采访,华为消费者业务 CEO 余承东表示:
我们已经准备了自己的操作系统。一旦发生了我们不能够在使用这些(来自 Google 和微软的)操作系统的情况,我们需要做好准备。这是 B 计划。然而,我们当然更喜欢与 Google 和微软这样的生态伙伴来合作。
到了 3 月 14 日,一位华为发言人针对 “华为自研操作系统” 发表了官方声明:
华为的确有备用操作系统,但仅在情有可原的情况下使用。我们并不盼着能用上自己的系统,说实话,我们甚至并不想使用。我们全力支持我们合作伙伴的操作系统,我们也喜欢这些系统,我们的客户同样也很喜欢。而 Android 和 Windows 仍将一直是我们的首选。
而如今,伴随着美国政府的一纸禁令,华为果然面临了 “情有可原” 的情况,也终于是时候亮剑了。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华为自研操作系统,余承东此前已经有所透露。他表示,华为面向下一代技术而设计的操作系统 OS 最快在今年秋天、最晚于明年春天将可能面市,该系统打通了手机、电脑、平板、电视、汽车和智能穿戴等设备,统一成一个操作系统,兼容全部 Android 应用和所有 Web 应用;相关 Android 应用重新编译,在这套操作系统上,运行性能提升超过 60%。
如此,雷锋网与大家一起,期待早日看到华为鸿蒙操作系统的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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