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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媒体报道,14日,台湾“经济部”表示,淘宝网以外资的名义,没有在台湾补办陆资程序,股东结构申报不实,罚款新台币24万元(约合人民币4.9万元),并限期半年内停止或撤回投资。
在今年年初的时候,“经济部”就对阿里巴巴处罚新台币12万元(约合人民币2.4万元)。
“投审会”称,2008年,阿里巴巴以外商名义来台注,2012年,淘宝做同样的事情,申请“香港商淘宝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而2009年,陆资许可办法颁布实施。
“投审会”认为淘宝明知故犯,决定加倍处罚,并在处罚后的6个月停止或撤回投资,淘宝网台湾分公司必须在公文送达后6个月内处理公司营运、业务、员工。若淘宝想要重递申请案,只要符合陆资投资许可项目,还可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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