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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恒亮 | 2016-06-27 10:26 |
6月24日,佰利公司在北京举行发布会,称涉案苹果手机在外观上有20余个特征与佰利公司的专利产品“完全一样”,或者构成实质上近似,并声明“无意影响苹果产品的销售,也未提出赔偿要求”。
5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局认定,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外观设计侵犯了佰利公司的专利产品,决定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这两款机型。苹果公司对此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该处理决定。
与苹果公司的专利纠纷将佰利公司推上了风口浪尖,网上流传佰利公司早已破产,欲借侵权之诉获得大量赔偿。
对此,杨安进受佰利公司和其法人代表徐国祥委托,在发布会上发布声明称,佰利公司的经营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有关该公司“破产”和“不存在”的猜测毫无依据的。
“我们只是希望澄清事实,保护自身创意设计和知识产权,无意影响苹果产品的销售,也未提出赔偿要求。”杨安进表示,佰利公司最初得知可能存在侵权争议时,即向苹果公司发出律师知会函,表达了沟通的意愿,希望能厘清事实,避免误会。如今,该专利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佰利公司将积极参与相关程序工作,配合法院的审理,目前只想由法院确认伯利公司的专利是否遭到苹果公司侵权。
6月21日,苹果公司曾就该专利纠纷回应称,目前,包括 iPhone 6,iPhone 6 Plus,iPhone 6s,iPhone 6s Plus 和 iPhone SE 在内的全部机型都在中国市场销售,相关行政诉讼仍在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庭进一步审理。
截至发稿,苹果公司并未就佰利公司的上述声明发表置评。
来源: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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