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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9月11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出租汽车手机软件召车等网络逾越服务管理的通知》,而其中多条直指提供打车软件的第三方运营商。
《通知》中明确,第三方运营商不得向驾驶员提供有加价功能的软件,司机只能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取车费,运营商需在9月19日前完成软件的重新设置,取消加价功能。
此外,《通知》还对打车软件常用的“补贴奖励”作出规定,要求实施市场奖励的企业,须于奖励实施前10日将具体计划书面告知市运输管理处,并提前5日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奖励计划实施的标准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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