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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狗公司)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递交诉前禁令申请,斥阿里巴巴(杭州)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旗下产品“虾米音乐”上向公众提供酷狗公司享有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音乐作品。目前法院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应条例规定,裁定阿里音乐应立即停止通过“虾米音乐”平台向公众提供涉案录音制品。
经法院审查,此次阿里侵犯酷狗独家版权音乐作品数量高达456首,其中包括张惠妹、陶晶莹、苏芮、黄磊等众多知名歌手耳熟能详的代表作,包括《趁早》、《我可以抱你吗》、《太委屈》、《听海》、《橘子红了》等知名作品。并且,酷狗早于2014年8月就已多次发函维权,要求阿里音乐下架侵权歌曲,但阿里音乐置若罔闻,至今仍在传播侵权歌曲。阿里音乐侵权数量之大,侵权时间之久,侵权恶意之明显,给包括酷狗在内的积极推动音乐正版化进程的行业带来极大影响。
作为在线音乐领域巨头,酷狗一直是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的践行者。此次酷狗音乐起诉阿里盗版、侵权,以身作则维护中国网络音乐版权,对那些企图以盗版音乐抢占市场份额的不法行为予以重磅打击,同时也引起国内整个数字音乐行业版权问题的重视。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加之酷狗、腾讯等中国正版音乐先行者的积极推动,相信对中国网络音乐版权产业发展、维护版权和音乐人的合法权益均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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