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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猫站在了风口浪尖,但这绝不仅是因为其双十一活动的火爆,它还与一场官司有关。
今年的 10 月 9 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将京东和天猫之间“二选一”的诉讼公之于众。裁定书显示,京东起诉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索赔 10 亿元人民币(以下简称为东猫案)。就在昨天,据澎湃新闻报道,东猫“二选一”案件有了新的变局——拼多多和唯品会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也就是说,往日,在各大电商平台大促期间见怪不怪的口水战,这一次上升到了司法层面。
相关诉讼材料显示,今年 9 月中旬,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9 月 26 日,唯品会及拼多多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据悉,唯品会、拼多多申请加入诉讼的理由完全相同,语言表述基本一致。两者认为,自己也是天猫重要的竞争对手,且在同一相关市场,也受到了“二选一”影响,因而“东猫案”的处理结果对两公司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另一方面,京东、拼多多和唯品会都被外界视为“腾讯系”的电商平台,这一点在微信第三方服务的九宫格也有所体现。
上图截自微信
而且,雷锋网通过查阅相关数据发现,京东 2018 年年报数据显示,腾讯为京东第一大股东,持股 17.8%,而刘强东持股 15.4%;拼多多 2018 年报数据显示,腾讯为拼多多第二大股东,持股 16.9%。除此之外,腾讯还在 2017 年投资了唯品会。
在 10 月 9 日相关文件公布在网上之后,该事件在网络上不断发酵;由于拼多多和唯品会的加入,这场“二选一”之战也被网友调侃为“腾讯系电商抱团撸猫”。
当然,阿里和京东方面在社交媒体上的“隔空喊话”也难免有点火药味。
阿里巴巴集团市场公关委员会主席王帅于 10 月 14 日在社交媒体上就“二选一”事件回应称:
这个话题炒作的已经让人生厌。我们尊重法院的任何判决结果,我们实在不愿意再被动的配合某些企业的无底线无休止的炒作了......所谓二选一从来只是一个伪命题。如果大家没记错,二选一也是某些企业常常用来竞争的手段,此一时彼一时,真可以说变脸的速度比脱裤子还快......二选一本来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也是良币驱逐劣币。这是最朴素的商业规则。
随后,京东副总裁宋旸在朋友圈表示:
二选一受伤最深的根本不是京东,是那些没日没夜为生活奔波忙碌的商家,平台资源稀缺更应该鼓励商家多渠道、多平台发展,多销售一点是一点,而不是用各种手段威胁打压,涸泽而渔的结果是让天下的生意越来越难......《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强迫商家二选一是违法行为。希望个别企业能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没有法律和规则,才会有劣币驱逐良币,况且有些企业天生就不是良币。
实际上,关于“二选一”的枪声早就已经打响了。
2015 年 4 月,优衣库入驻京东,但仅在开店 3 个月后,优衣库就决定退出京东平台;同年的 10 月 27 日,"木林森"官方发邮件向京东表示,由于受到某平台的压力,该品牌将撤掉京东的会场资源。随后,京东向工商总局实名举报天猫“逼迫”商家二选一,此举严重扰乱了电商市场的秩序。2015 年年底,京东将天猫告上法庭。
这起案件也就是上文所说的“东猫案”,不过,该案的法院管辖权存在争议——天猫主张此案应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7 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法院管辖权异议。此案一度陷入沉寂状态。
在相关的文件中,京东表示,自 2013 年以来,天猫不断以“签订独家协议”、“独家合作”等方式,要求在天猫商城开设店铺的服饰、家居等众多品牌商家不得在京东商城参加 618、双 11 等促销活动、不得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进行经营,甚至只能在天猫商城一个平台开设店铺进行经营。这正是京东所说的“二选一”。
除此之外,在 2017 年,京东与唯品会也曾声称,不断有商家分别向其反馈,某电商平台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以各种方式要求商家签署所谓的“独家”合作,并从京东和唯品会等平台退出,否则将会受到削减活动资源、搜索降权、屏蔽等处罚。
随后,天猫发表了《对“碰瓷式竞争”的声明》,其中写道:
某些电商公司一旦遇到竞争,就把“二选一”当做有效的碰瓷手段,对公众,市场甚至主管部门进行误导、混淆和情绪煽动......确实,越来越多的品牌已经把天猫作为自己商业全域运营的唯一阵地和独家平台。但问题的实质在于,这是商家对平台的选择,而不是天猫的选择。
直到今年,“二选一”的戏码似乎仍在上演。雷锋网获悉,今年 6 月,家电企业格兰仕发布公开声明称,自 5 月底格兰仕拜访拼多多以来,其产品和店铺在天猫平台出现了搜索异常的情况。根据格兰仕方面的说法,受此事件影响,格兰仕“618”在天猫上的六家核心店铺销售较去年同期均大幅下滑,库存积压达 20 万台,整体损失不可估量。
11 月 5 日,也就是昨天,格兰仕发表声明称已正式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天猫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该诉讼于 11 月 4 日得到受理。
通过查阅阿里巴巴日前发布的 2020 财年 Q2 财报(可以理解为 2019 年 Q3 自然季)发现,阿里巴巴中国零售市场移动月活跃用户达 7.85 亿,较上一季度新增 3000 万;年度活跃消费者达 6.93 亿,较去年增长 1900 万。
无论从何种角度,说阿里是中国的电商王者都不为过;对于商家来说,阿里旗下的淘宝天猫平台也是将流量转化为销量的极佳选择。然而,在多家电商平台陷入“二选一”困境之际,我们更应该把关注点放在行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利益上,而不是把巨头之间的纠纷看作一场“狂欢”。
虽然京东方面一直声称天猫“二选一”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但天猫方面则坚持“二选一”的说法是炒作,实际上是天猫在与优秀的商家进行独家合作。
总而言之,多年来未达成的共识的“二选一”问题即将迎来司法层面的裁断,其审判结果或许将会对电商行业的良性竞争发展产生意义深远的影响。毕竟,如何界定是合理的独家商业合作,还是干扰市场公平竞争的“二选一”行为,是目前电商行业急需解决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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