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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雷大数据再发暴击,称迅雷有限公司不是公司股东

本文作者: 温晓桦 2017-11-29 23:09 专题:迅雷VS迅雷大数据
导语:迅雷大数据发布公告称,迅雷有限公司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它根本不是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东,它声明中所说与“迅雷大数据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子虚乌有。

雷锋网报道,11月29日下午消息,迅雷大数据发布公告称,迅雷有限公司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它根本不是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东,它声明中所说与“迅雷大数据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子虚乌有。

根据公告,迅雷大数据称,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东之一为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迅雷网络),其主要股东为邹胜龙(76%),其董事会与开曼群岛迅雷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两套人员,各自独立运作。迅雷大数据公司的经营活动得到了主要股东的支持。

最后,迅雷大数据通过公告喊话迅雷有限公司称:

请注册在开曼群岛的迅雷有限公司尊重中国法律,不要以任何形式损害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声誉。

以下为迅雷大数据公告全文:

  开曼群岛的迅雷有限公司与迅雷大数据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子虚乌有  


2017年11月28日夜间,注册在开曼群岛的迅雷有限公司(Xunlei Limited)发出了一个其董事会致股东的公开信,其中提到了“迅雷大数据公司”(指“深圳市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雷大数据公司)。


现在严正声明:


1. 迅雷有限公司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离岸公司,它根本不是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东,它声明中所说与“迅雷大数据公司之间的商业纠纷”子虚乌有。

2. 迅雷大数据公司的股东之一为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迅雷网络),其主要股东为邹胜龙(76%),其董事会与开曼群岛迅雷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是两套人员,各自独立运作。

3. 迅雷大数据公司的经营活动得到了主要股东的支持。

4. 请注册在开曼群岛的迅雷有限公司尊重中国法律,不要以任何形式损害迅雷大数据公司的声誉。

  

深圳市迅雷大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15:10


迅雷大数据再发暴击,称迅雷有限公司不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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