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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 Nemo | 2026-10-15 16:57 |
近日,记者获悉,因在618大促期间发朋友圈造谣诋毁其他平台,京东公司采销经理左琦被抖音电商起诉。目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
2026年5月29日至31日,一张京东采销经理左琦发布的朋友圈截图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大量社交媒体账号发帖称“京东员工朋友圈曝抖音裹挟商家媒体、黑京东就有流量”。相关内容在社交平台的发布时间集中、内容同质化严重、IP地址集中,具有明显的水军特征,发布后还被多家媒体误信,进行了援引报道。
左琦在朋友圈称,618大促前夕,不少商家和媒体都收到了某平台公开指责京东的要求,该平台会给京东的负面新闻流量扶持,并在仅有一条媒体报道的基础上,将京东的负面新闻推上了自家的热榜。上述指控同时配有一张带有今日头条链接的截图,来说明所谓的“某平台”是在指代抖音电商和今日头条。

618期间被大量传播的谣言截图
据悉,所谓流量扶持京东负面等指控纯属捏造,左琦朋友圈配图中的链接,对应的是一篇官方媒体的行业监督报道,名为“知名电商平台陷乱价风波:同款电器差价超千元,市监部门要求落实内卷式竞争整治”,该报道从未登上过今日头条热榜。
该报道指出,京东平台往往会在大促期间要求平台内商家必须提供“全网最低价”、降价成本主要由商家承担,同时通过“毛利保护”条款保障自身利润;为了竞争,京东有时还会针对自己几乎无货的其他平台专供品,故意标一个很低的价格来“乱价”,同款电器有时和其他平台差价上千元,“本质上是用一个假的价格,去干扰商家在其他平台的销售”。报道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中关于“平台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的有关规定,也和监管部门“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的精神相悖。
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辉表示,商业竞争必须恪守法律底线。捏造、散布涉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损害其商业信誉的,构成名誉权侵权或者商业诋毁,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甚至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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