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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财付通双双被央妈罚款,因未落实相关支付规定

本文作者: 温晓桦 2017-05-10 14:29
导语:具体什么原因,央妈也没有说[摊手]

雷锋网5月10日报道,雷锋网获悉,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5月10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腾讯控股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5月3日。

而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天,央行上海总部也公示,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宝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处罚金3万元。

但至于两家具体是因为违反了哪一条支付业务规定,央行的公示并未指出[摊手]。分析人士表示,按照固定,第三方支付机构用户要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实名验证用户,一类是非实名验证用户。财付通可能是因为微信支付账户没有完成实名认证而被罚。

据了解,2017年1月以来,央行已经对至少8家支付机构开出罚单,包括支付巨头“银联商务”也已两次遭央行处罚。但是,同一天公示对两家支付巨头的处罚,也表明了央行对行业的监管态度。《北京商报》报道指出,分析人士表示,在监管加强的态势下,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洗牌加速,央行此次对两家支付巨头的处罚金额较小,更多的是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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