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本文作者: 余菲 | 2018-08-30 12:41 |
雷锋网AI 金融评论消息,昨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自查清单共分为两大部分共119条,第一部分“协会自律标准及规则”共35条,具体包括系统接入和数据报送、自律公约及管理办法、信息披露、资金存管、其他自律要求。其中,对于协会系统接入和数据报送内容,自查清查主要检查机构是否接入协会互联网金融监测平台相关系统,并按要求报送统计监测、信息披露、产品登记、信用信息共享等数据。
第二部分为“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共84条,主要内容与此前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108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大体一致,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其中包括禁止性规定、法定义务及风险管理要求、对出借人及借款人的保护义务、重点领域相关监管要求、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五大点。
其中,在禁止性规定中,对于机构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自查清单新增了“是否存在于网贷机构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在网贷平台融资,且网贷机构未按要求对该融资行为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如有此情况,需提供披露方案。
事实上,在该清单下发前,中国互金协会已于8月22日就启动了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自律检查工作。据悉,该自律检查工作包括机构自查自纠、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检查将交错进行,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迅速开展整改,边查边纠,即查即改。
值得注意的是,互金协会会员机构需要如实填报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并提供相关制度及业务情况说明,完成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时间不迟于2018年10月31日。业内人士认为,从时间点上来看,中国互金协会对会员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提出了时间限制,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全国网贷的备案工作。
雷峰网原创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详情见转载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