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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网AI金融评论获悉,央行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对支付宝的行政处罚决定。央行杭州中心支行的相关文件显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此次共涉及七项违规行为,罚款金额合计18万元。其中:
客户权益方面:(1)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充分;(2)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保障不充分。
产品宣传方面:(1)在视频宣传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2)在支付宝官方微博中开展引人误解的宣传;(3)处理完毕的投诉占比计算不实,导致对外公布的数据与实际不符。
个人信息保护方面:(1)个人金融信息收集不符合最少、必需原则;(2)个人金融信息使用不当。
对此,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做出合计人民币18万元的处罚决议,认定支付宝违反两项法律规定:
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处罚款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宣传与个人信息保护两项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5万元。
雷锋网AI金融评论了解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未按规定公开披露相关事项的支付机构将收到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规定指出,支付机构应当公开披露其支付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支付服务协议的格式条款。
这并非支付宝首次遭到央行处罚。雷锋网AI金融评论曾报道,2017年5月,央行上海分行就曾以“未严格落实《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理由,对支付宝和财付通同时开出人民币3万元的罚单,并限期整改。
央行近年来频频出手整治第三方支付乱象,除支付宝和财付通以外,还有多家支付机构受到处罚。据雷锋网查询央行相关处罚公告发现,2017年,央行共对第三方支付开出一百多张罚单,罚款总金额超过250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罚单是在2017年2月,央行广州分行对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以“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779480.59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3558961.18元罚款,合计人民币5338441.77元。
另一方面,央行也逐步收紧了支付牌照的发放,2017年共注销了19张第三方支付牌照,远高于之前历年总和。其中,9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由于违规不予续展,10家由于业务合并被注销。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已经成为央行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的主基调。
虽然本次对支付宝的罚单金额相对较小,此举被业界解读为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支付巨头要带头落实好相关规定,为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做好表率,同时也不难看出监管层对支付行业的管理尺度趋严,央行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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