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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华宇发布了融合法院业务和创新技术的新一代智慧法院应用系统以及法律人工智能平台,结合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平台提供法律知识图谱构建、电子卷宗材料识别、司法行业音视频分析、基于主数据的法律大数据融合、法律大数据画像技术等五大主要能力。
AI平台的发布有何亮点?围绕“智慧法院”,华宇对法律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趋势有何见解?雷锋网在发布会后与华宇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米坤和营销中心总经理仵辰强进行了一次深入对话。
法院的信息化转型有着深刻的行业背景。随着司法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官员额制的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以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新的业务,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过去五年当中,全国审结案件共计有8598.4万件,结案的标的额达到了20.2万亿元,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15%-20%速度增长。
与不断增长、更新的需求形成对比的是,法律人才的供不应求。据统计,全国案件审理案件超过8500万,年法官办案量141件,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以15%的速度在增长,而全国的员额法官只有12万人。
这种人才缺位造成的一个结果就是,法官的工作压力巨大。换算下来,每个法官年度办理的案件是141件,也就是说三天不到的时间里要审结一起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突出,并且人民群众对于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也在进一步提升。
因此,法院的减负增效工作就是一件迫切且必要的事情。除了制度层面的不断完善之外,技术在其中又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作为一家电子政务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华宇在过去的20多年里也一直在尝试用技术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1996年,海淀区人民法院与华宇合作,实现了计算机自动分案,规范案件当中的人情案问题。1997年,华宇承建了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的信息化项目,开始在检察院行业进行拓展。
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学表示,1998年,华宇通过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也就是“法院2000”解决了法院信息化从无到有的问题。在此之后,华宇又通过数字法院系统实现了流程化的审判管理。
在以DT技术为核心的大数据时代,华宇帮助最高法建设完成了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以数据的技术来提升案件的管理效率。2016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线了智能研判系统——“睿法官”,与审判业务系统进行了深度融合,和法官日常办案进行了对接。
而到了以知识为中心的人工智时代,在以往信息化集成的基础上,华宇则是要构建一个法律科技服务的生态。华宇现在有一支由50多位前法官、前检察官和律师组成的团队。华宇跟清华大学法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联合创办了法律大数据研究中心和未来政府研究中心,联合清华大学、华为等单位创立了“国家数据与治理联盟”,也同北大法学院也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合作。
今年四月,全国法院第五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孙福辉博士对此表示,会议主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推动智慧法院从初步形成向全面建设与跃进。
孙福辉博士对此阐述:就智慧化产品而言,企业需要开发出满足群众多元诉讼需要、多元法律需求的产品。其次,是要与司法规律深度融合的审判执行智能化产品,最后就是要能够提供精准服务的大数据应用。华宇发布的产品就属于其中的第二类。
在这样的功能定位下,华宇决定要研发新一代的业务应用系统,也就是通过智慧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来实现智库的审判与执行,最终实现“智慧法院”的目标。
营销中心总经理仵辰强表示,华宇新一代智慧法院应用系统整体架构可以概括为“1871”,由“一助手、八场景、七支撑、一平台”组成。
法律人工智能平台是华宇整个智慧法院的基石和核心,包含睿元、睿核、智核三大部分:睿元是大数据管理平台,对数据的生产、采集、加工、存储、应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睿核是人工智能认知平台,以法律知识图谱为基础,提供法律认知能力;智核是人工智能感知平台,基于机器学习、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技术提供基于司法业务场景下的人工智能能力。
同时,华宇将过去的业务应用进行基础模块化的积累,为全国四级法院各类业务应用提供支撑能力。
以法律人工智能平台为基础,华宇整合了包括电子卷宗、文书服务、证据分析等七个法院行业通用的业务服务,为法院行业智慧立案、智慧审判、智慧法庭、智慧执行、智慧审管、协同办案、电子诉讼、智慧司法管理八个重点应用场景提供服务,最终通过小宇智能助手能够通过行为感知技术与用户进行语音、文字交流。
仵辰强说道,基于法院八大业务场景的业务活动,华宇识别了187个智能应用点,此次发布的应用系统包括143个已落地智能点。“利用这些智能化技术可以减轻法官日常重复性劳动,让法官将时间和知识的价值投入到审判工作中。”
实际应用的效果如何?仵辰强给我们举了两个例子:
利用知识图谱技术,让机器进行案件事实的自动识别和法官的争议焦点认定,结合大量裁判文书的学习,帮助法官撰写一个完整的判决书。借助这些技术,可以减少法官至少75%的庭前阅卷时间、可以将案例推荐匹配度从20%提升到90%;同时可以为法官提供超过80%的量刑精准度分析、70%以上庭审文本的自动生成,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
又如在过去案件繁简分流过程中,法官主要是通过浏览文书、了解案情进行主观判断。而案件繁简分流的最根本目的是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基于这样的考虑,新的“智慧繁简分流”从两方面进行了优化:
一方面把100项分流规则进行固化,将案件繁简分流的标准进行一致,并对繁简案件的转换进行留痕,避免主观判断。
另一方面实现结构化要素,例如:主体数量、证据数量与特征信息,又比如案由、诉讼请求的智能化采集,减少法官70%以上繁简分流元素的判断量。
人工智能和法律领域的结合并不只是近两年AI热潮下的跟风之举。实际上,人工智能和法律的第一次相遇也有数十年历史。1970年,在Buchanan和Headrick的一篇斯坦福法律评论文章“关于人工智能和法律推理的一些猜测”中,他们就讨论了对法律研究和推理进行建模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建议、法律分析的构建。1991年,国际人工智能和法律协会的成立。多年来,这些研讨会层出不穷,并成为汇集AI和法律界的论坛。
但是,相比于AI在医疗、安防等其他行业应用的热度相比,法律行业明显“活力不够”。华宇公司副总经理米坤对此分析道,医疗、安防等行业的“红红火火”关键是有好的应用场景。
首先,法律跟医疗、安防两个行业有着显著不同。不同点在于,法律是低频需求的行业。在中国人的法律法治观念里,多数是不愿打官司的。因此,虽然公民在社会交往中有摩擦,但是上升到诉讼环节的事件还是很少的部分。
其次,法律行业是有专业门槛的。而这种专业门槛来说,又跟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密切相关,跟一个国家的文化密切相关。米坤说道,所以,在分析这股AI技术热潮时,要学会区分不同的应用场景的应用。
具体来讲,AI在法律行业上的应用来讲可能遇到那些困难?
第一方面是观念上的难题。对法律人来讲,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就已经隔行如隔山。法律跟技术怎么更好的融合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来构建人民法院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的组织形态本身就很有难度。除此以外,“法律人”本身的思维方式和工作的转变也是一大难关。
从目前来看,法律行业的智慧化转型首先聚焦在司法审判环节。法官们是不是习惯于有意识的、主动用AI去为自己的审判执行活动提供支撑。米坤笑言,我们的法官都是文科出身,让一个文科人用理工科的思维逻辑来思考,难度堪比登天。
第二方面是技术上的难题。米坤向雷锋网表示,有多大人工就有多大智能,目前整个行业还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把专家的经验以程序的方式固化后放入信息系统里,让能力欠缺的人也能够快速地作出类似于专家的审判行为。“目前来讲只能走到这一步,还远远达不到真正基于行为、动机和数据催生人工智能的阶段。技术方面的改进在加快,尤其是一些算法和数据的加入,可能会对这种形态有一个促进作用。”
第三个方面是生态构建的难题。米坤坦言,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华宇一直在强调法律人工智能生态的概念。这个生态是什么?他给出的一个答案是产、学、研、用。但问题是,怎么去搭建生态,或者去创造生态以及如何利用生态也将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米坤谈到,尽管现在人工智能领域面临诸多难题,但是乐观的一点在于,法院的数据质量很高。法院20年多的信息化积累,流程数据、证据数据、文书数据、档案数据非常完整,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一点,也为后续的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
如何构建自身护城河?
雷锋网了解到,尽管华宇进入法院信息化领域的时间已经超过了20年,但是这个领域并不是赢者通吃、一家独大,包括科大讯飞在内的诸多科技企业都纷纷围绕“智慧法院”进行布局。
发展进入一个平台期后,如何构建企业自身的护城河,避免在技术的浪潮中掉队,对于一个老牌企业至关重要。面对既有竞争格局和新生代企业的挑战,华宇如何应对?
米坤给这个领域的企业分了类。
第一类:一直从事法院行业信息化的老牌厂商。比如华宇、通达海和各种行业应用的小公司,这些厂商是想用新的技术结合新的需求去将智慧法院产品的解决方案进行迭代。
第二类,“AI+行业”类的公司,比如科大讯飞,将语音识别运用到法院行业应用中。华宇等老牌厂商的定位体现在“行业信息化+AI”,米坤表示,老牌厂商的优势在于行业的理解,缺点则是对于AI技术的运用理解,这是行业公司一个通用的特点。科技驱动的企业技术成熟,但是在行业积累和业务理解的积累会落后于老牌厂商。
第三类,就是一些转型的公司。AI技术和行业积累都不太深,但是由于这个市场空间很大,中小企业想要从中分一杯羹。
基于这样的市场判断,米坤表示,做行业的公司,如果没有追求,一定会被AI公司颠覆。而AI公司进入行业后,如果不能在短期培养出懂业务、懂数据、懂客户习惯的底子,也是不行的。
华宇发布的新一代智慧法院应用系统以及法律人工智能平台,是传统厂商的一次转型之举,人工智能与法律行业的应用在未来将更加令人期待。
米坤在采访最后表示,未来华宇会继续发挥技术优势和行业引领作用,以“智慧+行业”为理念,以“法律科技+法律服务”为导向,满足客户更加泛化和多元化的信息需求,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多的科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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