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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林藠头 | 2014-06-24 21:11 |
下午两点半,搜狐召开发布会,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搜狐称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复制、篡改搜狐享有著作权的版权内容,严重侵犯了搜狐的著作权”。
很快,今日头条就在官方微博上展开了回应,并临时紧急邀请了一些记者去今日头条位于盈都大厦的总部,让大家“问到满意为止”。
[caption id="attachment_395851" align="aligncenter" width="667"] 会议室临时搭建起来的新闻发布会现场。[/caption]
今日头条的声明全文如下:
作为创新的创业公司,今日头条在成长过程中尊重版权,尊重创作者的经济与社会价值,也遵守国家与行业的规章制度与规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已和众多的传统媒体展开了良好的合作,并且不断的扩大合作的范围。
由于是新兴技术,外界可能对我们有不了解的地方,我们也一直会主动地与各方沟通,目前,我们的合作模式已经完整对外公开,也欢迎任何媒体机构与我们做正常的沟通,我们也会积极努力。如果以往我们与外界沟通的不够,并非我们的本意,我们会做改进,并对此表示歉意。
但是,搜狐公司通过开发布会与发通稿的方式大肆诋毁今日头条,已经严重超出了公司间正常的竞争方式,对此,今日头条声明如下:
1、今日头条此前与搜狐公司的诸多部门都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搜狐不仅主动要求导流量,还主动为今日头条适配接口。对此,我们有大量的证据。
2、在此之前,我们没有收到来自搜狐公司合作部门任何书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更未收到其声称我方侵权的函件。
3、此前搜狐两次主动找今日头条商谈投资,沟通过程中曾提议将搜狐资讯业务并入今日头条,但最终被今日头条婉拒。
4、此次搜狐发难,我们认为本质上是行业之争,今日头条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但我们希望能够良性竞争,而不是恶性竞争。
5、今日头条不是新闻搬运工,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这句话,这是有人强行扣在我们头上的。我们不会走搜狐网站的老路,我们愿意利用资深的技术与大数据的优势,帮助媒体合作伙伴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形成合作共赢的关系。
6、我们重申今日头条的团队还很年轻,创新过程中如果有缺点,我们认真倾听、虚心接受,也会积极改正。但我们不欢迎垄断巨头通过各种手段打压创新型的竞争对手。同时,今日头条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的监督,让新技术担负起更多的责任。
今日头条
2014.6.24
在今日头条会议室,今日头条的新闻发言人夏勇基本上对上述声明做了更细致的说明,并出示了一些资料,显示搜狐视频、搜狐财经等多个搜狐部门主动和今日头条发生了诸多业务上的往来。此外小编和众多在场的媒体人还被告知:直到昨天搜狐的业务部门还和今日头条保持着合作关系,今天的发难没有任何预兆。
[caption id="attachment_395826" align="aligncenter" width="528"] 搜狐业务部门和今日头条合作往来邮件[/caption]
陈述环节结束以后,小编问了第一个问题:“今日头条承不承认存在或者曾经存在侵权问题?”
今日头条对此的回应不算痛快,大意是两点:一,涉及“转码”这些复杂的技术手段,今日头条是否侵权业内存在争议;二、今日头条正在与国家版权局沟通,尚未有定论,但会按照版权部门的规章来约束自己。这个答案小编是不太满意的,但是也在意料之中。随后夏勇又抛出了他们和内容方的几种合作形式:购买内容,导流以及商业利益分成。小编在今日头条的自媒体平台上开了个账号叫“花家舍”,上个星期已经收到了变现的通知(类似于腾讯广点通的模式,让自媒体通过广告将流量变现)。
夏勇认为渠道和内容一定是合作而非竞争关系:“两者是唇齿相依的,内容生产者如果没有合理的收益,渠道也没有意义,高速公路上没有车,这算什么?”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无论今日头条怎么看待自己有没有侵权这件事——涉及是非观、价值观的问题,正确的认知很重要——但更重要的,今日头条已经很有诚意在为内容生产者谋求利益并且付诸了实践,版权的问题也在一步一步正规化、去争议。搜狐如果是为了促进行业正规化、抵制不正当竞争的目的,那么应该说愿望已经达成了。
今日头条创造了一种新形态的产品,这种产品是被大众需要、有社会价值,而它和内容提供方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样看,今日头条应该算是代表社会进步的一种技术创新。我们对它的态度,宽容应多于苛责。
小编几天前编译了一篇题为《前Google员工的9碗创业鸡汤》的文章,最后一条贴士是“Ask for forgiveness,not for permission”,可以理解为“行而后三思”,对这句话,美国人同样有精彩的阐述:
想到一件事,不要瞻前顾后畏首畏尾,甩开膀子干了再说,哪怕需要打破一些规则也在所不惜。
——拿来送给今日头条,挺合适。不过今日头条若想获得更长足的发展,版权的事情一定要彻底解决,扯上道德做大旗或者利用弱小者的身份博同情都是下下之策(庆幸的是这两种方式目前在今日头条上还没有体现),有事说事,有没有侵权,事实是黑白分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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