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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忽然被一条微软遭反避税调查的新闻刷屏,微软将在中国补交相当于1.4亿美元(8.4亿元人民币)的税款。
有人惊诧,跨国公司如此无耻,偷税漏税如此严重,在米国还不早身败名裂了,然后痛心中国法律制度不健全让这些公司钻了空子。
什么是反避税调查,微软到底犯罪了吗?新闻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
所以的一切要从11月23日新华网发布的一篇名为《避税与反避税:税务部门和跨国公司间猫鼠博弈》说起,这篇文章从“中国反避税第一大案”说起,提到一个全球知名企业M公司,在世界五百强的排名长期名列前茅,总部设在美国。1995年公司在北京投资设立了外商独资企业,经过两次增资,注册资本高达2000万美元。
虽然M公司实力强大,但令人蹊跷的是,它在中国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几乎没有什么盈利。除个别年度微利外,多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6年累计亏损达20多亿元。
从M公司所处的行业看,北京市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在12%以上,而这家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只有负18%。这一反常现象引起我国税务机关的高度关注,并开始对其进行反避税调查。
在进行了大量论证后,我国税务部门指出其不合理性,并最终获得了美方的承认。最终,M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补税及利息共计8.4亿元,按照企业目前销售规模测算,其未来每年将为中国增加税收1亿多元。
这是整篇文章最重要的部分,但并没有点出M公司的名字。
随后路透社出了一篇分析,”Microsoft to pay China $140 mln for 'tax evasion’”,通过对比调查,路透社认为,以M开头,1995年在中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世界500强,只有微软公司。
微软遭到这么大的调查,又得到全球顶级通讯社的证实,是不是可以沽空微软的股票了呢?
且慢,超先声先帮你慢慢分析。
首先,微软遭到反避税调查的事、中国反避税第一案并不是新闻,该事件发生在2012年!
2013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例行通报,2012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346亿元,其中最大单补税额8.4亿元。这一单金额跟微软案丝毫不差,微软案已经浮出水面,超先声在2013年6月18日的文章,开头就提到此处。
其实,在国际税收圈子,微软案早就不是新闻,超先声也早就知道该公司就是微软。只是流传范围比较窄,所以一直没有人在大众媒体上点名,所以没有引起轰动效应。
为什么国税总局不直接点名呢?因为反避税并非法律手段,而是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一个谈判,双方约定要为调查保密,包括面对媒体的时候,所以新闻里都用某企业代替。
避税并不是偷税漏税,并不是说企业触犯了法律。避税是在不违法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少缴税和不缴税的目的,避税是在合法范围内的。
避税虽然不违法,但纳税人为少缴税而采取的一些举措与税收立法精神相违背,一些“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但导致国家的税收减少,也会对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反避税调查也并不是司法手段,而是税务机关对企业不合理避税状况了解后,对企业施压最终双方谈判的结果。即便遭到了反避税调查,税务机关有义务对企业保密。
避税主要用哪些手段?
第一也是最常见的是转让定价,也就是微软使用的办法。转让定价是利用关联企业,将利润转移到国外。比如,一家生产卫生纸的跨国公司,出口1公斤卫生纸卖到4121美元,关联公司采购成本增高,利润减少,自然就可以少缴甚至不用缴企业所得税。
第二是资本弱化,资本弱化是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而减少股份资本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行为。因为贷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而股息是要缴税的。有些企业在筹资时多采用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因为避税中国流失的税收多吗?
2008年中国反避税体制开始完善,当年颁布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是反避税领域最重要的法律法规,已经开始起步,开始时候比较少,2011、2012、2013年全年通过反避税手段增加税收贡献分别是239亿元、346亿元和469亿元。
中国的反避税防控手段在国际上已经处于较高的水平。英国《转让定价周刊》发布的世界前十名转让定价制度较严的国家,中国已从2007年的第八位上升到2010年的第三位,仅次于日本和印度。
当然,反避税是一项长久任务,政府斗不过中介服务,全世界皆然。
跨国公司最复杂的股权转让甚至可达30多层,中国能查到第6层,而美国可以查到第17层。
顶尖反避税人才、培训过很多税务人员、中国反避税机制建立的重要推手、国税总局反避税处原处长跳槽到四大之一,为跨国企业做避税方面的咨询。
学生监督老师,难度可想而知。不过教学相长,企业和中介机构,也倒逼政府更加包容、开放、提高服务水平。
一方面,富兰克林说只有税收和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是上帝,有权利知道每一分是怎么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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