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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世纪最野心勃勃的计划——扫描全世界的书并让全世界的人都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当Google Books还在测试阶段的时候,时任谷歌副总裁的Marissa Mayer说:“我们认为十年内就能做到。也许这有点令人难以置信,这个目标离我们太近了!”
如今,该项目的目标还远没有达成。
谷歌已经扫描了三千万卷图书,这个数量是很了不起的,足以让谷歌位居世界级图书馆之列(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藏书也才三千七百万本书左右)。尽管取得如此成就着实不易,但大部分被扫描的图书仍然并没有向公众开放。对一些绝版书的搜索,往往只能获得书的几个片段——根本没法看到全书内容。在我看来,Google Books的真正意义不在于让公众能够读到散见于各处的只言片语,而在于提供让公众能够获取那些仍然意义非凡、却已经不具备商业价值的绝版书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它将是世界上第一个名副其实的在线图书馆。然而,尽管谷歌已经在技术、商业、协议和物质上尽力争取作者和出版商,但要实现谷歌最初的目标仍然是困难重重。
2002年,谷歌刚开始扫描书籍的时候还抱着造福全人类的崇高理想,同时谷歌也相信自己能够获得相应的许可。然而事实证明它的这一行为引发了各方的利益冲突。作者和出版商对谷歌完全不买单,纷纷起诉谷歌侵权。接下来的两年中,侮辱、攻击与诉讼接踵而至。
尽管如此,到2008年,作者、出版商和谷歌还是达成一项解决协议,可以让谷歌有偿地将图书提供给公众和各个机构。在解决协议中,他们想在各个实体图书馆里放入终端,但是最终也没有实现。而这个解决协议却又招来了新一轮的抨击,作家Ursula Le Guin甚至称这个协议是“与魔鬼的交易”;也有人质疑谷歌是想垄断绝版书籍在网络上的供应权。
四年前,一位对谷歌持批评态度的并促成了2008年的解决协议的联邦法官称将版权问题交由立法机关判断更为合适。不过这听起来就像是在“踢皮球”,七年过去了,我们仍然在等待。
如今这种尴尬的局面并非偶然,各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从谷歌方面来看,如果它的动机是服务大众,那么它应该从一开始就宣布此项目是非营利的,并应当努力消除人们对谷歌盈利动机的担忧。事与愿违,谷歌犯了自己总是会犯的错误:总是认为人们会相信谷歌。从作者和出版商方面来看,即便他们已经同意了解决协议,这个过程也是曲折而纠结的。尤其是当公众获得的利益与作者和出版商们的权益出现冲突时。这样的矛盾是无法轻易调和的。
最后,在舆论和法院上大家都争得面红耳赤,而不是积极促成解决协议,最后导致这个项目被推迟了近十年。
在过去的几年里,作家协会已成功地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称为“扩展性集体许可”制度。这个许可使用一个复杂的机制,它授权一些诸如谷歌这种网上图书馆或非盈利的实体图书馆,将有限的图书内容提供给公众,但同时也必须向作者给予相应补偿,美国版权局十分支持这项计划。
但是,我有一个更简单易行的建议,绰号“大爆炸”许可。国会应该允许任何拥有扫描图书的图书馆或网站都能够通过支付一定金钱来获得许可证,让他们可以将这些扫描文件提供给机构或个人用户;但任何作家都可以拒绝自己的作品进入这个许可范围内。由此获得的钱将在作家和出版商之间五五分成。诚然,这样的方法简单粗暴,但效果却会很棒,并能帮助我们在有生之年内实现让所有人都能登陆在线图书馆的梦想。
via newyor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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